中日税收协定在避免双重征税方面是如何运作的?

我们公司不仅在日本有子公司,也可能在日本获得一些利息收入。我们很担心这笔收入在日本交完税后,回国入账时,中国税务局会不会再收一次企业所得税,形成双重征税。请问,中日税收协定在避免双重征税方面具体提供了哪些保障机制?这对于我们预测投资回报有什么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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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2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实际的问题。中日两国企业往来中,避免双重征税是《中日税收协定》的核心目标之一。协定通过明确的税收管辖权和抵免机制,确保同一笔跨境收入不会在两国都被全额征税,从而提供了重要的确定性保障

税收抵免机制:防止双重征税

协定中关于消除双重征税的规定,主要依赖于“税收抵免”原则。对于中国居民企业从日本获得的股息、利息或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运作机制如下:

  • 日本预提: 首先,这笔收入在日本会被按照协定规定的较低税率(例如5%或10%)进行预提和缴纳。这部分税款是合法的境外所得税。
  • 中国抵免: 当你将这笔收入申报为中国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时,中国税务机关允许你将已经支付给日本的税款进行税收抵免(Tax Credit)。

简单来说,如果你在日本已经交了10%的税,回国计算中国企业所得税时,只要中国对该收入的税率高于10%,就可以用已交的10%去抵扣国内应缴税额。这样,最终的综合税负不会超过两国中较高的那个税率,避免了双重征税。

税率锁定效应

除了抵免机制,协定还提供了“税率锁定”的意义:

例如,当你向日本支付利息或特许权使用费时,协定将预提税率锁定在10%。这意味着,即使未来日本国内法将该税率上调(比如提高到15%),只要协定条款没有修改,你的支付税率就依然保持在10%。这对于长期融资和技术授权合同的成本控制至关重要。

理解这个机制,能让你更准确地预测资金回流的净收益,大大增强了投资的税务风险可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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