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解读:电动自行车限速拟调至20公里

根据参考信息,2026年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9章170条,涉及电动自行车、分心驾驶、道路占用、自动驾驶汽车等多个出行热点。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内容仍属于修订草案,初次审议不代表已经正式施行。最终规定及实施时间,应以依法审议通过并正式公布的法律文本为准。

🚲 电动自行车限速拟调整

草案拟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的最高时速限制,由15公里调整为20公里。这是本次修订中与日常通勤联系较为紧密的变化之一。

对于这一调整,应重点理解三个方面:

  • 适用场景是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 拟调整的是道路行驶最高时速,并不意味着可以违法改装车辆;
  • 驾驶人仍须遵守交通信号、通行方向及其他道路管理规定。

即使未来电动自行车限速标准发生变化,骑行者也不应一味追求速度。经过路口、学校、社区出入口或人流密集区域时,应主动减速并注意观察。

明确禁止四类危险骑行行为

草案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1. 逆向行驶;
  2. 超速行驶;
  3. 违反交通信号通行;
  4.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观看视频。

这些行为容易分散注意力或扰乱正常通行秩序。骑行途中需要查看导航时,建议先在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停车,确认路线后再继续行驶。

骑乘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头盔

草案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这意味着头盔要求不仅面向驾驶人,也覆盖乘车人。

正确佩戴时应注意:

  • 选择尺寸合适、质量合格的头盔;
  • 调整束带,避免头盔过松;
  • 发生明显碰撞或出现破损后及时更换;
  • 不要为了应付检查而只戴不扣。

📵 严格治理开车看手机等行为

开车时拨打电话、观看视频,会明显影响驾驶人观察路况和及时处置突发情况。此次草案进一步强化了对分心驾驶的治理。

根据草案,拨打或者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如果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将面临:

  • 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可以并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在出发前设置好导航和音乐。确需接听电话、回复信息或处理其他事务时,应先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且安全的位置。

🚶 “暴走团”占道活动将受约束

部分集体健走、训练或商业活动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不仅影响正常通行,也可能带来碰撞风险。针对“暴走团”等占道问题,草案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开展集体活动时,可优先选择公园步道、体育场地或依法划定的活动区域。确需占用道路的,应提前了解相关许可要求,并做好人员组织与安全防护。

🤖 自动驾驶汽车新增专章规定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设置“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自动驾驶汽车与辅助驾驶功能的概念,并针对不同运行状态提出不同管理原则。

自动驾驶功能激活时

草案提出,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

功能未激活或仅为辅助驾驶时

存在以下情况的,按照非自动驾驶汽车的规定管理:

  • 自动驾驶汽车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
  • 驾驶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上道路行驶。

因此,辅助驾驶并不等同于自动驾驶。驾驶人不能因为车辆具备车道保持、自适应巡航等辅助功能,就放松对道路环境的观察或脱离驾驶操作要求。

修订草案还有哪些关注重点

除上述变化外,草案还聚焦醉驾、僵尸车、超标车治理以及自动驾驶汽车保险制度等问题,同时兼顾道路安全与便民出行。

对普通出行者来说,可以先记住四个重点:

  1. 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的最高时速拟由15公里调整为20公里;
  2.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按规定佩戴头盔;
  3. 开车看视频、手持接打电话并造成严重后果,处罚可能加重;
  4. 自动驾驶与辅助驾驶将根据功能状态适用不同管理规则。

目前相关规定仍处于草案审议阶段,公众不宜将草案内容直接视为已经生效的新规。后续应关注正式公布的法律文本、施行日期以及配套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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